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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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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时进行分割,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在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结合被房屋的性质。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一方,该房屋在婚后进行拆迁,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转化为安置房,这是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形态的转变,没有发生性质的改变,这种情况下依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虽然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在婚后拆迁安置房屋时增加了配偶一方的人口面积,因为配偶的关系等因素多安置的利益归配偶一方享有。在离婚时拥有房屋的一方需要向配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双方共同财产,后安置的利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在离婚时正常进行分割。
安置房离婚后对其进行分割要判断其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则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在拆迁时有配偶的份额,按照拆迁安置房中的份额对其进行补偿。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为动迁安置补偿协议涉及到众多人员的利益,所有安置对象都对动迁安置房或补偿款享有利益,而不单单是夫妻双方的财产。而离婚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只能是夫妻双方,不可能追加其他人员作为案件的当事人。因此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不能一并处理涉及他人利益的财产,往往要求当事人在离婚后另行起诉。如果不通过法院,而自行协议离婚的,则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动迁安置房或补偿款做一些约定,但切记:只能处分夫妻双方的权利,而不能干涉其他第三方的利益,包括未成年子女,否则这部分约定就是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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