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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适用,所以,即使被逮捕了之后,仍然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
有关于批捕后取保候审怎么办的回答如下: 1、关押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2、公安在这37天里,一直在收集证据,其目的是为了检察机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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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适用,所以,即使被逮捕了之后,仍然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5、7项的规定,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取保候审。 公安部《规定》第64条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8条规定,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由此可见,如果被批捕后申请取保候审,还是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或者拘役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本身因为健康、生理等条件不能适应拘役等刑罚的,还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也就是可以回到家中执行刑罚,但是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的要求,按时进行活动报告。
有关于批捕后取保候审怎么办的回答如下: 1、关押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 2、公安在这37天里,一直在收集证据,其目的是为了检察机关能批准逮捕你。但最终的结果是:检察机关不批捕。此时警方如果认定无罪,则直接释放。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而你是被监视居住,人还在警方手里,说明警方想继续审讯你,通过你的口供获取更多证据。 结果是:你崩溃了,公安也拿到了相应的口供,检察机关也随即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3、逮捕后的羁押期限是2个月,到期后或在羁押期间,公安发现证据不够确凿或其他什么原因,无法在羁押期限内完成侦查。期限到了,再羁押不允许了,怎么办?大概只能是取保候审了。 4、取保候审的期限是一年; 5、一个诈骗案,取证是关键。认定相关事实的性质是重中之重。警方的做法,说明本案在证据上有瑕疵,或暂时无法找到能直接钉死你的证据,或警方还想在证据上再努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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