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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没有户口怎么起诉离婚,当事人能够证明是事实婚姻的,可以按照起诉离婚程序去法院办理离婚。起诉人必须提供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或居委会的证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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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 1、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不能办理,可由女方凭身份证,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加注用途,以及加盖户籍管理章,一样作为女方户口本使用,《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3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结婚材料 1/3 本人的户口簿(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需出个人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3 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 3/3 三张大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三、没有户口本怎么办? 1/3 经常会出现父母不同意不户口本怎么办?这个时候,首先要尽量和双方父母协商,好好表现,尽量争取双方同意 2/3 如果还父母不同意,双方又很相爱,那就可以当事人携带自己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打印自己那一页户口(非户主派出所也只打印自己那一页),然后带着自己这页户口去领取结婚证,注意打印的户口页要有派出所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3/3 只有自己那一页户口的话只能领取结婚证,迁不了户口,迁户口必须要户口本 注意事项 注意打印的户口页要有派出所章和户籍民警的章 只有自己那一页户口的话只能领取结婚证,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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