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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
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 1、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2、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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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被告需要做的准备有,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提交答辩书,再者就是在规定的期限之内主张提交相关的证据,同时确定好开庭的时间并出庭,做好辩论的准备,材料齐全之后法院就会开庭审理。
开庭之前,被告需要做以下准备: 1、阅读原告起诉状内容,针对原告的起诉状准备好答辩状; 2、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内,就自己的答辩主张提交证据; 3、按照法庭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出庭; 4、如果被告对诉讼程序不了解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5、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6、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7、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开庭前被告人的准备工作有: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再审决定书、申诉书副本,送达同级检察院,并通知其查阅案卷和准备出庭,将再审决定书或抗诉书副本至迟开庭30日以前送达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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