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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1.【污染环境罪】违法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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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罪的判刑:犯本罪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犯罪情节和后果酌情量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环境污染罪是指违反环境污染防治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犯罪的具体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客观来说,污染环境应该向环境排放倾倒污染物。这种排放倾倒行为必须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结果来看,这种违反规定的排放倾倒行为严重污染了我们的环境,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主观表现为故意。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放射性废物、含有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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