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 2、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3、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的标准介绍:误工费根...
1、误工费不是按照定额计算的;2、法律规定是按照实际减少的计算;3、实务中,对于固定收入者,一般要求索赔者提供工资单和税单,扣工资证明等证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标准如下: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此事伤者明显是要敲诈一笔,本来住院几天就可出院的,他有意拖,住了19天的院,关于误工费,他要求医生在出院证明上建议写要全休三个月(后来我问医生,全休三个月的标准,是按最严重的骨折标准),加上住院19天,我总共要赔3个月零19日的误工费,但保险公司定损时,认为只能赔二个月的误工费,而且要索赔精神损失费,本来是很小的交通事故的轻伤,请问这可赔吗,(保险公司不肯赔精神损失费). 面对伤者的无理取闹,请问我应如何处理?
按实际损失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9人已浏览
620人已浏览
45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