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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起诉离婚的,需要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指的是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
第一,最好是在双方某一方的地办理离婚手续;第二,是包括了和的,这是双方自由选择的,所以您可以双方协商进行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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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证明对方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当地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案件: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协商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也可以不协商直接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但如果是对方的过错造成离婚的,可以要求对他少分,并且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孩子抚养权的判归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综合分析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那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一般两岁以下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十岁以上的孩子要看孩子自己的意愿,不抚养孩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固定收入的20—30%,如果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对方的经济情况合理确定。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二、法律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准予离婚,起诉离婚是向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男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居住信息证明,比如居住证的话,是可以在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等,具体材料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可以委托律师帮您代理,我进一步详谈或者微信(同电话号码)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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