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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有欠条,但是借款人不还的,出借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处理,但是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
第一,想办法还钱,不是还利息,是还本金,高利贷的利息是还不完的,而且超出当地银行存款利率4倍以上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第二,实在没法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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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欠了高利贷但是没钱还的,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但借款人只需要偿还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 2、而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可以不还。如果发生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1】欠高利贷还不起最好的做法是和放先协商一下,修改放款利率,未还部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年利率利率的24%,本金按期照还。已经还款部分,利息超过银行年利率36%的,这些钱应该返还给。【2】如果放贷者不同意,只好去起诉放贷者了。【3】根据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方可以起诉,法院参考如下法条办理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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