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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这属于重复诉讼。如果知道已经起诉,就不会受理的;如果法院不知道受理了,后一个受理的会驳回起诉。行政诉讼被告一般为政府机关,作为执行公务...
刑事附带民事和行政诉讼不能同时提起。如果法院知道它已经被起诉,它将不会被接受,即使它被接受,它也将被驳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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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 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一般的案子,检察院只负责对刑事部分提起公诉,附带民事诉讼要被害人一方自己提起,当然案件在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时就可以将附带民事诉状交给检察院的公诉科,让检察院的人代为向法院提交;如果案件已到法院,被害人一方要自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附带民事诉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近亲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是指夫妻、妻子、父亲、母亲、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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