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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是交通伤,如果是非交通伤或非本次事故导致的,费用需要伤者自理。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仍然坚持住院治疗的,属于过度治疗,费用自理。...
医疗费可以先要求对方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医疗费限额内垫付,最高1万元。除此之外,其他人都没有法定的垫付义务。肇事车主垫付了是情分,不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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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你可以选择不支付他医疗费了,让他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第2款虽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包括患者在内的肇事者所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只能是与其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或过失相应的合理损失。对于伤者符合出院条件仍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属于不合理损失,患者有权不予负担。总之,伤者拒不出院扩大的医疗费等损失,系伤者自己故意造成的,与伤者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患者无关,应由伤者自己承担。当然,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亦可采取请第三方调解妥处纠纷、停止支付医疗费等方式促使伤者自行出院。责任编辑:仪
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你现在就做一件事情,等他来找你。他要继续住院,就让他住下去,待他自己愿意出院,自己觉得康复了,拿到出院的手续找你时再说。因为人在没有痊愈的前提下,交警和保险公司都是没法给你结案的。我自己就发生过一个事故,对方只仅仅是一个软组织挫伤,一天院都没有住过,开初我是积极主动垫费用,去探望。可是在他已经康复后,我去找对方一次,他就给你加一次码,总认为保险公司是唐僧肉,要价是四万多元。我就让他去告我和保险公司,上了法庭,法院判了二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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