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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仲裁中,仲裁庭应该在开庭前将被申请人的答辩书交给申请人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的...
当然了,双方都要提交证据的,提i交后,仲裁应该给你们一份,以便双方当庭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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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工资为什么不变,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来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医疗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不得降低工资待遇,如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以前就知道你们这件事,无意中前几天看到你发几次申诉材料,就找相关人员了解一下大概情况。怕你和其他人误会,故隐名。第一,案情:原告是陈,你是被告尹,由汪刘转入黄圩。你与陈合伙。有合伙协议书3、4份,收款收据6、7张。法院调解书证明,你应付陈86.5万元,已主动付40万元。后陈申请执行,将你购买的村部查封,后因为拍卖不掉,法院裁定以19万元抵给陈。房屋暂未交付。第二,你申请再审的理由不存在,你说的有证据证明,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1、没有法官。这样说有人相信吗?时间长,案件多,吴当然不记得了。这样的事很正常。你在法院都说当时有穿制服的法官在场。2、逼迫。你们双方是主动到法院签订调解协议。你主动到法院交纳诉讼费。法院和陈从来没有到你家去要过钱,都是你主动到县城5、6次给陈40万元。签了那么多次的协议,到那么多次的法院和县城,难到都是逼迫的吗?感觉有点讲不通。3、没有银行和会计。个人合伙不是开公司,当然无需会计和银行账户。比如合伙开饭店、合伙买车等。第三,你的问题很多,很麻烦。1、法院查封村部期间,你将村部卖给侯。侯报案,公安局正在调查。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时构成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物品罪。2、你继续做生意,不还钱,陈已有证据,准备向法院自诉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3、你告张逼迫你签订协议,致使张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张也准备自诉你诬告陷害罪。因为这些问题,你手机不敢开,现在不敢在家正常生活,据说可能在濉溪你梁表弟家。4、你还有马、罗纠纷需要处理,冯、袁的案件恐怕也还不算结束。这两件事如果与侯的事联系起来,就更麻烦了。第四,给你的建议和忠告。如果要妥善解决此事,最好找陈协商,将房屋交给陈,余款先给一部分,再写个保证,看看能不能取得陈的理解,如果陈能帮你证明,卖房给侯是受陈委托。这样你可能就不构成犯罪了。陈如果谅解你,不会自诉你了。陈也可以做张的工作,同样不自诉你了。至于法院会不会追究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物品罪的问题,你可以主动找法院的领导谈谈,做做工作,本人认为还是可以不追究的。至于欠侯的钱,属于民事纠纷,好办多了,叫他起诉你就是了。第五,你想进入再审很困难。因为再审程序很复杂。先由审监庭审查,组织双方听证。如认为确实有错误可以进入再审,必须向审委会汇报,由审委会决定是否进入再审。审委会决定再审后,正常开庭审理。程序与一般案件差不多,但合议时,必须有明显错误才能改判。你都不愿意见陈,怎么再审?还有,法院的调解书有几件给改判的?你再换位思考一下,陈不提供证据吗,又能愿意改判吗?第六,任何事情都要多想一想怎么解决?想要达到什么目的?有人说你的目的是为了保住村部,证明你不是诈骗,同时可以给侯一个交代。但这个目的很难达到。因为法院已经将村部裁定给陈,陈已将村部卖给一姓王的村民。生活穷富无所谓只要顺心,打官司很正常但不要钻牛角尖。手机整天不敢开,家也不敢沾,担惊受怕,是过日子吗?言尽于此,是对你有利,还是害你?你自己慎重考虑。本人会关注这件事,在你出现问题的时候可能会和你再联系的。你有问题找本人,可以在本人头像下方的“?向他提问”提出来。第七,法律依据:1、《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刑法》第314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3、《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申请执行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5、《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投资过程中仲裁对于解决投资者纠纷比法律诉讼既快捷又经济。与法官判决和陪审制度不同,仲裁制度在判定违规行为时使用改正和赔偿。在仲裁结束后,仲裁员的裁定是最终的,如果任何一方不满,都不能反悔或提起诉讼。只有很少的情况可能改变。 进入20世纪以后,各国已普遍把仲裁作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一种方式。 1923年由国际联盟主持,在日内瓦签订了一项《仲裁条款议定书》,缔约国承认当事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有效的。1927年又签订了一项《关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承认在缔约国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在其他缔约国都应当承认有效,并且可以执行,这两个公约的签订有利于国际商事仲裁工作的开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许多国家相继成立了常设的仲裁机构。 1958年联合国通过了《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中国已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又于1976年制定了《仲裁规则》,江西范文仲裁申请书推荐各国经济贸易界采用。仲裁作为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一种方式,已在国际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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