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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当然保护民间借贷,超出《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利率上限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不受保护。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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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年利率24%以内受法律保护;向银行借贷,利率以银行同期节看利率为准,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法律不保护。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法院同样会驳回;
超出四倍不予保护,月息和年息是可以互换计算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6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三、存贷款利率换算和计息公式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 日利率()=年利率(%)÷360 月利率(‰)=年利率(%)÷12
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予以保护。根据2015年9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的区间红线。1、对于年利率24%及其以下的民间借贷利息属于“司法保护区”,法院应当予以保护。2、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利息,其超出部分属于“无效区”,法院将对超出部分的约定认定为无效,即便债务人已经偿还亦可请求债权人予以返还。3、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年利率为24%到36%之间的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区”,即这部分利息为自然之债,不得经由诉讼程序、国家强制力得以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履行的,亦不得要求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的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安全性方面应注意以下三点:1、认真、详细调查借款人的信誉情况及收入状况,确保其有能力还款;2、必要时,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或者要求借款人提供借款的保证人。3、抵押或者质押担保时,注意要求对方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手续,以确认担保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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