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在我国大陆地区,死刑主要采用枪决或者注射方法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关于执行死刑的过程和程序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至第四百二十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可查阅相关法律条文。
中国执行死刑的方式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采用枪决。它通常由武装警察来负责执行,现在已经改为由法警执行。将其押送到预先设置好的刑场,待罪犯跪在那里后,再对其执行。1997年1月,新修订了《刑事诉讼法》,首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并于1997年3月28日,由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但由于犯人身份与成本等方面影响,采用注射的比例仍不是很高。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由法医上前将犯人的有重要价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医院,做器官移植用。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