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公安机关在公安部门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12-22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无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决定不立案后发现新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

相关法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