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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 (一)以联营形式借贷 (二)以投资形式借贷。 (三)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四)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信托投资公...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 (一)以联营形式借贷。 (二)以投资形式借贷。 (三)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四)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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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 1、以联营形式借贷; 2、以投资形式借贷; 3、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4、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 5、买卖国库券; 6、买卖企业债券; 7、签订购销合同。企业之间借贷关系指一方向另一方给付货币,并要求接受给付的一方在约定的期间内归还相同数量的货币,并支付利息。
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形式: (一)以联营形式借贷 (二)以投资形式借贷。 (三)以融资租赁形式借贷。 (四)以补偿贸易的形式借贷。《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条,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法律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形式总体上分为两类,一是以借款合同的形式直接体现的借贷合同,二是非借款合同方式所形成的变相借贷合同。1前者的表现形式是双方以协议形式直接确定借贷关系,协议内容把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期限、违约责任等都加以明确。有的还设定了保证、抵押等担保条款,并有担保人参与签订协议。后者的表现方式则比较模糊和复杂,大致又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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