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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确审判主体?为什么感觉没有明确界定?

2022-07-26
不知道你说的审判主体是不是审判监督主体,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主体只能具有审判监督权法定机关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具体权限: (1)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认需要再审有权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否再审; (2)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3)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有权按照法定程序提出抗诉对于人民检察院抗诉人民法院必须予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2年内提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也2年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接当事人再审申请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应当立案并及时通知各方当事人;符合再审条件予驳回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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