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宅基地批准发放对象是家庭,宅基地可不是你的,你的想法有点错误,对于独生子,因为用不着分家,因此在宅基地方面和父母就是一个家庭,即用不着继承,...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相关问题处理,独生子女一个人算两个人份,这是没有政策和法律依据,实际操作中有的,但是要跟动迁组谈判,另外动迁不是如你所说只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的问题,找一个当地威望高的人,或者找村委会调解解决是最好的了。这类问题完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反而显得繁琐,而且也不划算。宅基地使用权到底是谁的,这个找村委会和乡镇里的土管所就最好了解了,如果属于爷爷奶奶的,那你父亲和叔叔就都有权继承使用,而你叔叔过世,你婶婶自然也能用。如果只属于你父亲的,那和你叔叔没关系,也就和你婶婶没关系。至于房子问题(宅基地和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土地使用权,一个是产权),如果没有产证,就要证明这个房子是谁出资建造的,如果全是你父亲造的,那就和你叔叔没关系,也就和你婶婶没关系,如果你叔叔也参与建造,那你婶婶也有份,或者是你爷爷奶奶建造,那你叔叔可以继承,叔叔过世,婶婶可以继承相应份额,具体占多少份额需要做析产。至于其他鸡毛蒜皮的事,大家和为贵,找人调解下算了,再说这些事也是因为房子的事才产生的,如果房子的事搞清楚了,那相信也不会再有这些事了。
宅基地的审批是按家庭户进行配置,一般户的认定地方有自行的认定标准,并不是一定按照人数来认定的。一般宅基地管理中的“户”,是指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籍资料为基础,同时,还要遵循以下原则:(一)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不可分户,父母与子女之间不可分户,未成年子女之间不可分户。(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不可分户;夫妻离婚两周年以上且连续两周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离婚后一方又另行结婚的,可以认定分户。(三)农户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具体分户按以下不同情况认定:1.两个及以上子女都未婚的,不得分户。2.两个及以上子女都已婚的,在子女的配偶中户口有一个已迁入的情况下,子女可以申请分户,父母户口应随子女,不可单独分户。3.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中一个已婚,如已婚子女的配偶户口已迁入的,可以认定为一户,其余为一户;如子女未成年的,户主必须为父母。4.两个及以上子女都已婚的,在子女的配偶户口均未迁入的情况下,配偶所在户承诺该配偶今后不在本地单独分户,并经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认备案的,可以等同户口已迁入认定。一个人单独成户的,如果不违背以上原则,并且满足宅基地申请的身份限定和一户一宅的原则,则可以向村委提出申请宅基地。
农村房子是属于户主及全部合法家庭成员的。户主及其家庭成员仅对房子有所有权,但对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9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319人已浏览
6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