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工人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1、建筑业企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2、建筑业企应将工资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建设部和劳动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第12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筑工程承包企业结算工程款,致使建筑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二、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劳动者工资。企业支付劳动者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三、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四、综上,建议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首先,农民工可采取三种正常维权渠道。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1.是否可以将总包方一起起诉:如果工地是由较大的公司发包或分包,该较大的公司应负有“三级教育”、购买雇主责任保险、社会保险、督促检查用人单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提供合格的劳动条件等责任? 2.本案处理的难度较大的原因可能包括:劳动者年龄62岁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入职前是否进行健康检查,入职未满一个月,2点半发病时是中午饭后或酒后或午休期间,脑梗不排除天气之外的其他原因,天气原因属于自然原因,自然原因致病属于不可抗力? 3.病情:如果病情严重至案情处理复杂、起诉难度大,建议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律所与当地律师面谈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8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