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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型土地承包政策在根本上并没有改变原有承包期限中的规定,换而言之,村委会将依旧保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全村土地平均分配秩序。农民原有的...
我国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是指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算起,一般来说大部分地区都是从1983年到1997年,期限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从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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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中央提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再延长30年,统一确定起始时间在1997年,因此,新一轮土地承包期全国统一确定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对符合规定新增人口的承包地问题,只能通过机动地、开垦的荒地、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和土地流转来解决。
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是因为我国现在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上述全部内容就是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的意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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