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基本的分割方式和原则如下:一【均等分割原则】《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如下:第八条:...
关于男方婚前财产的回答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次性付清需要经过对方同意。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3、【离婚与子女】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对于婚前夫妻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男女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如果要把整个房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稳妥的做法是,男女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合同,男方自愿将该房屋与女方共同所有,并将女方的名字添加到产权证上,该套房屋即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离婚一般不能分男方婚前财产,但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