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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处理,本案是多人伤亡案件,你们间的协议中,第一项没法得到保障,误工费、护理费以及其他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因有人死亡,交强险部分,死者得...
案件已经进入到刑事程序之中,当前只能是按程序办理,案件还没有到法院,这个时候可以先稳一下,不去往下进行。你可以到办理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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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编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相比诉讼,调解更加节约时间,更加节约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成本,因此在实务中调解越来越受到受害人的青睐。那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成怎么办?交通事故调解应注意什么?山东民昊律师事务所彭广磊律师解析。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二)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三)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功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第九十三条规定,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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