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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能否享有精神损害抚慰金?

2022-10-23
胎儿不能享有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因为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只有具备了民事权利的能力才能参与民事活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这就是说,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未出生的胎儿不享有民事权利。具体到本案,你虽怀孕八个月,但胎儿未出生,故其不能享有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权利。不过,由于你丈夫死亡时,你有孕在身,精神上所受的伤害大于常人,故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款可以请求适当多分得部分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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