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出于过失肇事过...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出于过失肇事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出于过失肇事过失由小到大分为这样几类: 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3、驾驶员驾车时间长身体疲倦或驾驶员身体素质差、紧急情况下处理不够灵敏或夜间行车,这种情况肇事,主观过失较小,罪过较小; 4、车辆超载、超速、驾驶员边打手机边开车或边吸烟边开车,明显粗心,过失较大,罪过较大; 5、驾驶员酒后开车,无证驾驶、驾驶淘汰车辆、驾驶刹车不灵或存在其他缺陷的车辆上路、车辆无牌照的,造成事故,这些情况驾驶员过失大,罪过大。还有其他情况不一一列举,可以比照上述分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对于驾驶员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对其从重惩罚,因为他们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负责任,接近于“放任”的心理态度,当然他们的心理状态往往是“过于自信”,轻信自己是幸运的,不会出事,因此未谨慎注意。笔者认为对罪过大、罪过较大造成事故的应予以实际处罚,判实刑,不宜判缓刑。对于主观罪过小、罪过较小的肇事案件,因为他们主观心态是没有预见到会发生事故或已经谨慎注意而注意力度不够,对他们处罚重没有实际意义,结合其他条件,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犯罪,一般罪过小,可以考虑尽量多的适用缓刑。但对交通肇事案件适用缓刑应当考虑几个方面。 一、首先,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二、肇事的被告人除罪过小、罪过较小,还应当具有悔罪表现。 三、肇事后逃逸的不宜适用缓刑。 四、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情况,拟判处缓刑的,如未全部赔偿被害人仅是达成赔偿协议的,应当尽量增加缓刑考验期,使其在考验期内约束其赔偿被害人。对缓刑考验期内,不按协议赔偿被害人又未与被害人达成延期赔偿协议的,可以考虑对其撤消缓刑。
交通肇事罪中哪些交通肇事不适用缓刑 (一)《意见》规定6种情形一律不适用缓刑: 1、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有出于追逐取乐、竞技、寻求刺激等动机,在道路上超速行驶50%以上的; 3、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后逃逸的; 4、斑马线上致行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5、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6、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同时《意见》还规定5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2、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机动车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 3、曾因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过吊销驾驶证、拘留行政处罚的; 4、交通肇事后让人顶替的; 5、明知是无牌证或已报废的机动车、安全设施、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机动车而驾驶,或者严重超载等,致死亡一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