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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吃饭时间不算工伤。员工在公司内受伤并非都是工伤,只有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以及因为履行职责被暴力伤害的才是工伤。
出差回公司路上车祸,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受公司派遣出差,回公司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遭受车祸伤害的,是因工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叙述的这种情况至于到底算不算工伤,主要是要看膝盖的疼痛与陪客户吃饭之间,有没有因果关系,有多么大的因果力。陪客户吃饭嘛,当然属于工作需要,用人单位的活动。如果,经过鉴定,你这个膝盖疼痛或者说病变,与陪客户吃饭之间有因果关系。那么这就算是工伤。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工伤的问题,请点击我的头像发起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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