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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债务由欠债的股东自行偿还。 一、公司仅对公司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对于股东的个人债务,公司没有偿还的责任。但如果股东以个人名义负债,实际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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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承担。股东仅以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向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责任,不需要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都不足以偿还债务,则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股东不需要对未偿清的债务负责。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对公司债务的承担有以下两种情况: 1、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若存在以下情况,股东将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①存在虚假出资或者出资不到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②存在抽逃出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③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④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⑤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⑥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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