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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至于夫妻共有财产怎么认定,具体分为七类: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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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认定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包括通过继承、接受赠与和购买所得房屋,均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 (2)我国《婚姻法》允许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分配问题进行书面约定,如夫妻约定婚前取得的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则该房产同样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个人房产如何认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则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另一方在离婚时无权主张分割。(1)新《婚姻法》明确规定除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外,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已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书面约定取得的房产归一方所有。三、房产分割的处理方式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按如下方式处理: 1、首先由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进行协商; 2、如双方无法对房屋价值及归属协商一致,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则采用竞价方式,价高者得后再给对方相应的补偿;(2)只有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法院一般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将房屋评估拍卖所得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后进行分割,如存在贷款的,则由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余款在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12、夫妻共同债权或其它短期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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