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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抵扣的。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认证扣除。增值税普通发票本身没有认证,但并非所有普通发票都不能扣除。一般纳税人取得销售人员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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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办法》第24条规定,以下项目的进口税额不得从销售税额中扣除 (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业权、商标、版权、形式房地产租赁是指上述项目专用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业权、商标、版权、形式房地产租赁。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买货物及相关加工维修维修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产品,产品消耗的购买商品(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维修服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五)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第25条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营业权、商标、版权除外),出售房地产和房地产建设工程。 非增值税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列出的项目以外的营业税应税服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超过12个月的机械、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这里的纳税人可以简单地掌握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扣除,主要是购买商品和应税服务是用来做什么的,如果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税额可以扣除,否则不能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因此,纳税人取得的进项税额如符合上述规定可进行抵扣。一般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但是特殊的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
目前可以抵扣的票据有: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17%,13%; 2、海关完税凭证:一般是17%,13%; 3、铁路货运票:7%; 4、运输发票(其中的运费):7%(国际货运代理及其他均不可); 5、农副产品收购: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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