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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我省盗窃罪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川高法发[1998]5号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500...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为盗窃数额巨大。盗窃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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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四川省关于盗窃数额的具体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农村县(包括市郊县)以700元为标准,城市(包括省辖市市区、直辖市和省辖县级市的城区,下同)以1000元为标准。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农村以7000元为标准,城市以10000元为标准。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50000元为标准。
四川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1]。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1]。 司法解释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如何认定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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