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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是医保报销的话,如果是急诊的疾病,需要紧急治疗的输液,只要挂急诊的号,医保是都可以报销,普通的输液的话,如果没有选择这个医院,输...
医保费用一旦用社保卡实时结算后就相当于报销过了,医保部门不会再给您二次报销的。 费用医保卡己刷,医保不能再报销了,如果单位能同意报销,那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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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后,医保卡被冻结,是本人没有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形,在中断时间3个月以内的,补缴医疗保险费,住院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中断满3个月的,补缴医疗保险费后12个月内发生的住院费用,按下列办法报销: 1、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 2、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3、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不补缴的不予报销。《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因各种原因中断医保关系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医疗保险待遇按下列办法处理: 1、中断时间不超过(含)3个月,应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中断缴费期间方可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 2、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本人愿意补缴的,以福州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前后视为连续参保。中断补缴后12个月内,按下列办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连续参保(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6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万元;满6个月不满24个月的,由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24个月以上的,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正常职工的50%。中断补缴后正常缴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正常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本人不愿补缴的,中断缴费前后不视作连续参保,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待遇享受按照第十六条执行。
一般来说,现在除血小板以外的输血费用都已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献血保证金是可凭献血证退还的,故不予报销。 还有就是争议输血报销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你可以带上输血票据与直属亲属证明到血站办理报销。总之,医疗保险是不报销血费的,一旦输血,本人或直系亲属有献血证的会相应的返回其中一部分的血费和血押金。具体办理还是要到相关血站,需带齐身份证,住院证明献血证和能证明直系亲属的有关证明,大致的期限为6个月。
医保报销涉及门诊治疗、住院治疗两种情况: 1、门诊治疗门诊治疗费用限于当事人医保卡余额,使用完且社保未再次划账之前,只能由当事人现金支付。但也有部分地方规定,医保卡余额用完并现金支付一定金额之后,可以再次报销,相关现金支付限额、报销比例请以当地医保政策解释为准,除了向社保机构咨询外,医生对一方面也很清楚的。 2、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时医保卡余额归零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报销,但不论是否还有余额都应在住院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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