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工伤医疗待遇内容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
工伤赔偿是由什么部门来赔偿 未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全部赔偿。 有缴纳工伤保险: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认定的法定职能部门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工伤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本领判定。以判定结果为准。报工伤步骤: 1.到劳动局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填写意外报告 2.在一个月内准备好病志,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意外调查表,工伤认定申请表,若不是本人还需要授权委托书(填单位名称的地方盖公章,签字的地方按手印) 3.等待审核,审核后会返给个人工伤认定书 4.申请工伤判定,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病志及工伤判定申请表到劳动本领判定中心 5.递交手续后,会得到判定通知单,上面有什么时候到哪里判定 6.判定时必须本人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C或其他手续之后等待结果就能够了。具体情况,你能够到当地劳动局询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六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五级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7、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18个月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本人工资7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计算一次性餐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85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