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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
如果未留下残疾,单位有承担前期治疗费、护理费及食宿交通费等,工伤期间工资照发的情况下,伤愈后正常返工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继续主张工伤赔付。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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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你享受除了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外,另外还应该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这些相关待遇都是按伤残级别来算的,你只要享受了这三种待遇,并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以后旧伤复发再找单位就没什么法定依据了。如果没解除劳动合同且未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单位上旧伤复发且经医院疹断为工伤复发的话,仍然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
根据《》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可以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医疗终结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依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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