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全部内容?

2022-09-10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三)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四)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情况;(五)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十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落实情况。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