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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规定:第四十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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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1、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车祸,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70%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负同等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30%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无原因责任的,应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20%赔偿责任。 无交强险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车祸,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三)特殊情况的赔偿责任划分原则: 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在承担自身全部损失后,按照下列原则确定赔偿比例: 1、在高速路、快速路等封闭道路上发生车祸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50%的赔偿责任; 2、在其他道路上发生车祸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非机动车、行人一方60%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责任如下: 1、因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2、因双方或双方以上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各方均无责任。
如果对方有保险就先走保险,没有您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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