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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公司破产的区别主要如下: 1、实施主体不同 (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机关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 ...
《公司法》184条规定了解散清算的程序,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时间、组成结构,以及逾期不清算时债权人的法律救济方法。然而,同样是公司的清算,解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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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而破产是资不抵债情况下必须做的程序。解散分为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解散条件包括全体股东协议终止解散、经营期限到期不再继续经营和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破产与解散的区别如下: 1、公司解散的执行主体可以是公司自行解散,也可以是主管部门和法院命令公司强制解散;公司破产是法院宣布停业清理债权债务的状态。 2、《公司法》适用于公司解散,《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公司破产。
1、公司破产属于解散的方式之一,属于被动解散。法律规定的公司解散事由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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