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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第几次起诉,关于起诉状的书写,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
如果对方想离婚,你不想离,那么对方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起诉离婚,并且对方需要证明你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吸毒、赌博、重婚、坐牢、感情不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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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在开头写明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二)写明诉讼请求,一般在起诉离婚中会涉及如下几个方面的请求: 1、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有关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由谁抚养,抚养费的多少以及探望孩子的时间和方式等 3、有关财产分割方面的请求。 (三)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情况。 (四)具状人的姓名和日期。 第二,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 第五,法院受理了该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第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一、民事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在被告有经常居住地时,则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优先于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原告应围绕诉讼的主题,进行陈述,主要可能是夫妻关系不好,感情破裂等等。 首先,陈述诉讼请求,在陈述中,结合相关法律,指出对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作出的导致离婚的行为,若对方对离婚存在过错,也应向法官陈述; 其次,进行证据质证,说明证据来源、证明对象、证明目的。 最后,进行法庭辩论,再次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中所包括的观点,针对在质证中的证据的真实性,证明力等问题发表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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