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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间接正犯定罪量刑,具体判刑需要根据所犯罪名的量刑来确定,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在共...
教唆犯罪的量刑是结合具体被教唆人实施的犯罪情节而定。 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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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章第三节共同犯罪中,是对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如何进行处罚的一般原则。其中,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前提条件亦是教唆人行为已经成立教唆犯,即排除了教唆者成立间接正犯的情况。换句话说,如果教唆者的行为成立的是间接正犯,就不应再依据此条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了。比如,教唆15周岁的人进行盗窃,在盗窃数额达到犯罪标准的情况下,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15周岁人显然不成立盗窃罪,而教唆者却无疑成立盗窃罪的间接正犯。此时,不成立共同犯罪,刑法只能视教唆者本人实施了盗窃行为,对教唆者径行依照盗窃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与第29条无关了。
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间接正犯定罪量刑,具体判刑需要根据所犯罪名的量刑来确定,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教唆、收购、威胁等方式,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以教唆犯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犯。教唆罪的特点是教唆他人不是自己实施犯罪,而是教唆他人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与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教唆未满14岁或患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单独定罪量刑。构成教唆犯。主要有以下两个特征:1、必须有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教唆行为。把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无犯罪意图,或者有犯罪意图但不坚定的人,达到犯罪的目的。对决定犯罪的人再次用语言鼓励,促进犯罪顺利实施的行为是帮助犯罪,不是教唆犯。2、必须有故意煽动他人犯罪,过失不能构成煽动犯。也就是说,知道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犯罪的意图,实施犯罪,希望放任他人犯罪。如果因为语言不慎,无意中说的话,引起别人的犯罪意图,发生了犯罪,不能认为是教唆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发挥的作用处罚。教唆未满18岁的人犯罪的,应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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