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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罪主体要件: 主体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行为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
符合以下要求的学生徇私舞弊罪:(1)主观要素:犯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2)主要要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3)主要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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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罪主体要件: 招收公务员和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招收公务员和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招收公务员和学生工作中的徇私舞弊。这儿徇私舞弊,是指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将不合格人员冒充合格人员进行录用、招收,或者将合格人员进行录用、招收,而不是录用、招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此处的故意,是指知道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故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必须出于徇私动机。 本罪客体变现为情节严重。这里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1)徇私情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籍档案、考试成绩等,招收公务员、学生;(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公务员、学生;(3)因招收不合格公务员和学生而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其亲属精神障碍或自杀的;(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招收工作重新开展的;(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和学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以牟利为目的,或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1.本罪主体要件: 主体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人员。 行为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行为是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这里徇私舞弊,是指利用职权,弄虚作假,为亲友徇私情,将不合格的人员冒充合格人员予以录用、招收,或者将合格人员应当予以录用、招收而不予录用、招收。 2.本罪主观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责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3.本罪客体要件。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徇私情、私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变造人事、户口档案、考试成绩等,弄虚作假招收公务员、学生的; (2)徇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收或者一次招收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 (3)因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导致被排挤的合格人员或者其亲属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的; (4)因徇私舞弊招收公务员、学生,导致该项招收工作重新进行的; (5)招收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本罪客观要件: (1)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2)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3)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4)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 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本罪主体要件:主体招聘公务员,学生不正当行为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立法说明》规定的人员。行为是招聘公务员,学生的不正当行为是招聘公务员,学生工作中不正当行为。这里的不正当行为是指利用职权、虚假行为、亲戚朋友的不正当行为、冒充不合格者招聘、招聘、招聘合格者、招聘不合格者、招聘。本罪主观要件。招聘公务员,学生被私人欺诈罪的罪行形式是故意的。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必须出于为私利而动机。本罪客体要件。招聘公务员,学生被私事欺诈罪的罪量因素情节严重。这里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1)利用私情、私利、职务便利、伪造、人事、户籍文件、考试成绩等,虚假招聘公务员、学生的;(2)利用私情、私利、三次以上招聘或一次招聘三名以上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的;(3)因招聘不合格的公务员、学生、被排斥的合格者或亲属精神异常或自杀的;(4)因私人不正当招聘公务员、学生、招聘工作重新开展的;(5)招聘不合格的公务员、招聘不合格的学生、影响恶劣的社会。本罪客观要件:(1)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2)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3)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4)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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