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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的离婚探视权的写法是依据有关的规定进行,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夫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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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1、时间对于探视的时间方面,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生活习惯,选择合适的时间来进行探视,这对双方都是有好处的,而且对于孩子的生活也能够更合理的安排。在孩子十岁及以后,还可以征询孩子的意见,这样对双方及孩子都是有利的。另一个,一般时间上还会约定每个月探视多少次,具体什么时间(应当具体到天、小时甚至有需要还可以到分,以方便双方的交接)探视,探视多长时间,约定好了这些,可以让双方生活更加和谐。 2、地点条约中,可以明确的规定,探视的地点,在哪个地方探视,甚至有的时候可以约定探视的活动范围,在孩子十岁以后,这些可以征询孩子的意见,合理的安排探视地点,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护孩子的心理健康。也会减少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些矛盾。所以,地点的约定对于探视协议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必要的时候需要写清楚一些。 3、方式探视的方式可以是很多样的,在条约中,为了防止一些事件的发生,保护父母以及孩子三方之间各自的权益,探视的方式也可由协议中,明确规定,探视的一方有权利通过一定的探视方式来培养自己和孩子之间的感情,而监护人,也需要对探视方式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对于孩子监视的权利,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法律纠纷。
一般而言,在你们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10周岁以上,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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