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
截留、挪用防洪、救灾资金和物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除本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的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或者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但是,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规定的的决定机关,按照的规定执行。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
对于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依照本法规定建设的工程设施,水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检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时,被检查者应当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前款规定的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4人已浏览
615人已浏览
378人已浏览
3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