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教唆未遂也是能定罪的。但是,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此外,如果行为人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话,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也不会立案,只有教育被教唆的人以后小心点了,出事的话被教唆也要接受处罚,只是会在量刑时考虑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教唆未遂与未遂教唆没有区别,只是一个名称的两种叫法。 教唆未遂的情形: 1.被教唆者并没有接受其教唆的犯罪意图 2.被教唆者当时接受了教唆犯关于犯甲罪的教唆,但实际上他实施的行为是乙罪,且甲罪与乙罪之间不存在重合关系。 3.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犯教唆引起的。
教唆未遂的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教唆未遂是指被教唆者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而使教唆行为未遂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下的教唆犯属于独立的教唆犯,而非共同犯罪的教唆犯。“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被教唆人拒绝了被教唆人的教唆。 (2)被教唆人当时接受了教唆犯的教唆,但实际上没有进行任何犯罪活动。如果被教唆人哪怕是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也不属于“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3)被教唆人当时答应实施教唆人所教唆的犯罪,但实际上实施了其他犯罪。 (4)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经有实施该罪的决意。即被教唆人的犯疑并非教唆者引起。该种情形下的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原则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需要注意的是:第一,这种情形下的教唆犯是采取得减主义,即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即是予以从宽处罚还是不予以从宽处罚,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的案情裁量。第二,具体是适用“从轻处罚”原则还是适用“减轻处罚”原则,也应由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教唆不是一个单独的罪名。教唆他人实施什么犯罪,就以什么罪名论处,而胁从他人犯罪的,只能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不再以教唆的内容实行数罪并罚。教唆他人使其决意实行犯罪行为之罪也(刑二九Ⅰ)。故须被教唆者本无犯罪之意思,由教唆者之行为而后产生犯意的事实。若被教唆者先有犯意,则为开导指示之从犯矣。 教唆未遂: 1.教唆没有传达到被教唆人; 2.教唆没有被接受或者没有被假装接受的; 3.他人接受了教唆但没有着手实行犯罪; 4.被教唆人所犯的罪与教唆的罪在性质上根本不同; 5.教唆犯对被教唆人进行教唆时,被教唆人已有实施该种犯罪的故意,即被教唆人实施犯罪不是教唆所引起的。 未遂教唆: 此处的"未遂",不是指教唆自身的失败,而是指欺骗被教唆人使其犯罪.未遂教唆中突出的情形是所谓"陷阱"教唆"(或陷害教唆),"一般是指想使他人成为犯人受到处罚而教唆他人实施一定犯罪".被教唆人"犯罪"未遂(简称被教唆人"实行未遂"):教唆他人犯罪,他人实行被教唆的罪犯罪未遂.这种情形已经成立共犯,是共同犯罪犯罪实行的未遂.对"实行未遂"实用第29条第一款对教唆犯按照其在共犯中起的作用处罚.并对教唆犯和实行犯都实用>第23条犯罪未遂的差别十分明显,教唆未遂是教唆自身的失败(被教唆人犯没有犯被教唆的罪);而“实行未遂”的场合,教唆自身是成功的(被教唆人犯了被教唆的罪),只是被教唆人实行犯罪的未遂。 间接正犯不以教唆犯论处 间接正犯,又可称间接实行犯,是指把他人的行为当工具利用去实行犯罪的情况。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间接正犯应包含一个前提,即利用人自己没有实施实行行为。因为如果利用人也实行了构成要件行为,那就是直接实行了。间接正犯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①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 ②利用他人过失或不知情的行为人犯罪。 教唆他人实行犯罪他人实行过限的部分不成立犯罪。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