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受扶养人(即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自己的财产于死后赠与扶养人的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有两种:一种是公民与公民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另一种是公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遗赠抚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为明确遗赠与抚养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协议。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赠人与抚养人之间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一样都是以赠与的方式处理遗产,但两者在法律特征上是根本不同的。 其不同主要表现在: 第一,两者的法律行为性质不同。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不需要任何他人的意思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它的成立、变更和解除,必须双方意见表示一致。 第二,两者遗赠财产的条件不同。一般遗赠不以有偿为条件,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有偿的,即扶养人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是以对遗赠人承担扶养义务为条件。 第三,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随意改变。这一特征也区别于遗赠。遗赠人可以随意更改和撤销自己的遗赠,而遗赠扶养协议则不然,它涉及到双方的利益,一方要改变自己的意愿,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304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