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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交付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带正常生活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根...
问题一:不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开发商一般会在交房前十几天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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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房子质量问题,可以到开发商维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处理。 如果不维修赔偿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帮忙一起解决。 针对不同的质量问题,法律上有不同处理方式。如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对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法律容许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但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由卖房者承担由于修复造成的交付迟延责任或赔偿其他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由于未对居住使用造成严重影响,只能要求卖房人进行修复并赔偿损失,不能要求退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屋质量问题怎么办的问题。首先根据您描述可以确定您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对于房屋质量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处理。首先要判断您的房屋存在的问题属于哪种商品房质量问题。根据测试部门的检测结果,您需要看是否属于主体结构问题。如果主体结构有问题,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即“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您有权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如果房屋属非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如果您和开发商在合同中有约定的,应根据双方的约定来解决。无约定的,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修责任。其中属于房屋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维修费用,从公共维修基金中支出,其他部分应自行承担。如果开发商在法定保修期内未进行维修的,应要求开发商赔偿不及时维修带来的损失。
房屋质量有问题买受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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