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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一人伤亡,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停工多久,处理完赔偿手续和接受完调查应该就可以开工了,但有些地方政府有规定进行处罚,要求停工整改。 2、...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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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造成一人伤亡的,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停工时间。赔偿程序和调查完成后,可以开工,但部分地方政府有规定处罚,要求停工整改。以广东为例,1月16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厉处罚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意见(征求意见稿)》。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建设单位给予红色警告。在警告期内,禁止承担新的业务:人死亡的一般事故,红色警告时间不少于3个月,并根据伤亡人数的严重程度逐步增加。有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或者被责令停工拒绝停工的,应当给予红色警告1至3个月。如果发生事故或危险,虽然没有造成人员死亡,但对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不良社会影响,应在1至3个月内给予红色警告。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材料设备、检验、检测等单位,并责令停工后15天内对生产安全管理单位进行红色警告。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于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在本地区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只要单位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未支付员工工资,那么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就是属于违法行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为一个月。 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并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工厂现时的做法是违法的,可集体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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