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支付令是民事执行的根据。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强制执行行政单位:通知银行拨付账户中应当返还的罚款;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处以罚款;公告行政单位拒绝履行的情况;并向监察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12人已浏览
2,438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2,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