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依据我国《城乡规范法》的规定,违章的建筑由城乡规划部门责令违建者在规定的时限内拆迁,如果不自行拆除的,由县级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章建筑拆除的流程为: 1、接到违建举报,执法局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找当事人询问情况,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2、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这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3、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4、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5、到期后,执法局依法律流程进行强拆。
对于违章建筑,有两种出来方式:1、拆除违章建筑;2、是被认定违章,但尚不构成拆除要件的,违建人应当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根据《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4条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第5条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违章建筑强拆程序:行政机关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由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市政府法制办作出限期拆迁决定书;送达决定书;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召开联席会制订执行措施并作最后一次说服工作;张贴强拆公告;实施强制拆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