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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个人去缴纳,也可以去社保局缴纳 其实个人缴纳比较麻烦,一般都是代缴的就行了 泛员网,首家第三方全国人力资源共享服务中心,秉承“直接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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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如果离开上海,跨地区就业的,可以去上海社保管理中心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2、劳动者如果继续在上海工作,找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可以凭社保转移单等材料挂靠新的用人单位缴纳; 3、如果劳动者继续在上海,暂时未找到工作的,社保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符合失业金申请条件的,可以申领失业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辞职后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辞职了,将社保转移为个人的,由个人缴纳。 把档案转到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个人人事代理,个人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就可以,你觉得还不方便的话可以使用无忧保网上个人社保缴费,也是相当的轻松的
(一)养老保险有个人账户,身份证号就是账号,辞职后可以有三种处理方式: 1、停止交费,形成缴费年限中断,个人账户积累停止,但只要时间不长对今后影响不大; 2、由个人全额缴纳,即不中断缴费把过去连同企业缴纳的部分一并自己缴纳,但这样个人负担较重不太合算; 3、如果到外地谋职可以办理保险转移手续,到新的就业地区。不管哪种方法,找到新的工作单位按原帐号继续缴费即可,不用补交,但就是不能退。 (二)医疗保险,也有个人账户,辞职后处理方法基本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当地继续使用,但目前暂不能转移,国家已经出台了有关转移办法,以后各地方政府出台了实施细则就可以实施。 (三)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都没有个人账户,辞职后保险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一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领取。 (四)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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