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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上的分居只是事实上的分居,不需要去法院申请,就算去法院申请,法院也不会受理。2、婚姻法第32条规定,因夫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时间持续...
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会离婚,但需要当事人主动提出离婚,并不是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并提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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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如有一方认为感情尚有和好可能的,法院不会因分居半年就判决离婚。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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