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银行账号等。...
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募捐主体开展募捐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财产,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的,适用本办法。本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救灾捐赠受赠人应当对救灾捐赠款指定账户,专项管理;对救灾捐赠物资建立分类登记表册。
国务院民政部门可以根据灾情组织开展跨省(自治区、)或者全国性救灾捐赠活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部署组织实施。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救灾捐赠活动,但不得跨区域开展。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开展的救灾捐赠活动中,同级人民政府辖区内的各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内组织实施。
对免税进口的救灾捐赠物资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出租或者移作他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8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4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