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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改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应如何处理

2022-03-04
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公安机关二者同一人证明。劳动者因为改名之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为其所持身份证与之前参保登记的信息号同名不同,拒绝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虽然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但是,因为身份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凭推测办理登记,劳动者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公安机关二者系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办理变更登记。公民改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改名的证明,并复印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登记页面,即是有效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三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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