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
公司虚假宣传的处罚是,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至二百万元罚款,吊销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企业宣传和商业广告是促成经营者与用户、消费者之间发生商业交易关系的媒介,是经营者之间一种重要的竞争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讲,当今社会的商业竞争已经变成了宣传和广告的竞争。因此,对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形式进行归纳再分别情况进行规制,对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非常重要。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包括两种行为类型,一是虚假宣传,二是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客观事实不符;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不仅包括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也包括其他末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列明的有关商品的其他情况,如价格等)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在通常情况下,虚假宣传必然导致误解,但是引人误解的不一定都是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有多种表现形式,广告只是其中的一种。只要实际上能够使社会公众知悉的各种宣传方式,包括店堂展示、雇托误导等都可以构成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对虚假宣传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公正合理实施对虚假宣传行为(含“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下同)的行政处罚,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对虚假宣传行为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对商业信誉或者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制作方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经营状况、售后服务等作虚假宣传或者作引人误解的宣传的,罚款1.5万元。有下列事实的,应当分别计算,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罚款的基本标准基数上增加罚款比例,从重处罚: (一)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受到处罚后,再次实施的,增加20 (二)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增加20的罚款额 (三)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增加20的罚款额 (四)刊登、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声明性公告的,增加20的罚款额 (五)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增加30的罚款额有上述情形两个以上的,增加的罚款额合并计算。
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则涉嫌犯罪。该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违法行为。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法另有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7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